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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纳税超20万元最高可贷款300万元

来源:www.dgclkj.cn 发布时间:2018-11-08 14:20:06  阅读:

我市企业只需凭自身的纳税记录就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到最高300万的贷款,而且无需抵押。这种通过纳税信用取得商业信用的融资模式,开创了我市以“信用”养“信用”的先河。
去年8月,我省税务部门已于11家金融机构签订银税合作框架协议签约,推行“纳税信用贷”。税务部门将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,银行将纳税人税收贡献纳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,以纳税贡献换取信用额度,缓解了信贷产品申请周期长、门槛高、材料多的问题,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用与信贷资信实现了有效对接。税务部门通过制定纳税信用管理制度,按照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对企业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。
其中,我市中行、工行、建行、湖北银行等7家银行已经推出或即将推出“纳税信用贷”信贷产品。采访中,记者发现这7家银行均要求(申请贷款)企业纳税评级在B级(以上)以上,且年纳税总额在20万元以上,企业贷款单笔最高额度授信金额300万元,期限1年,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。其中,建设银行推出的“出口退税质押贷”的额度不高于应退未退出口退税额的90%,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,期限不超过1年。
目前,我市已有A级信用企业82家,B级信用企业3586家。 今后,我市税务部门、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建立税银征信合作模式,根据中小企业的年纳税额、资产负债率、纳税信用记录等指标,对按时、足额缴纳税款达到一定额度,并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B级(及以上)的中小企业,提供无抵押、纯信用的信贷产品。并通过建立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行业的银税合作平台,有效的将“纳税信用”转化为 “融资资本”,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,快捷有效地支持了企业生产经营。市财政局还将对政府整合已有的政银合作风险补偿基金,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用,也有利于银行更好地控制风险。
启动税银合作新模式,真正把“纳税信用”变成了“信贷信用”,使小微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纳税信用的价值,也让社会看到“诚信经营、诚信纳税”的好处。通过建立政、税、银、企信息平台,将“分散的信用信息资源”为“综合数据信息集成优势”,变部门“多头对接”为金融机构“一站式服务”,变小微企业融资难、银行寻找优质贷款难的“双向难题”。
为促进企业、银行、税务等多方共赢,有利于缓减经济下行压力,推进经济发展驶入良性发展轨道,建立新型良好社会诚信体系。 下一步,我市还将进一步深化综合信息比对特别是个性化特定信息比对,加强纳税信用与银行征信信息对接,建立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档案,提供财务状况、纳税申报、资金结算等信息比对,促进纳税人真实核算、诚实经营。
同时优化办税服务方式,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网点分布点多面广、安全防范较完善等优势,有效将办税服务与金融服务相结合,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多元化办税渠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