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诚量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网!

一站式的节税服务平台,专业服务东莞中小企业     24小时咨询热线:13071305982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财税咨询 > 工商专题 >

注意!这样的一般纳税人不能转回小规模纳税人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5-09 10:57:40  阅读:
  关于一般纳税人可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出来前,很多小规模纳税人都是被逼无奈申请一般纳税人,税负压力极大,所以在政策实施后,这些纳税人都迫不及待的想要转回小规模纳税人,享受增值税简易计税的政策。但是,并非所有的一般纳税人都能转回小规模纳税人,一起来看看以下这3种情况是没法转回。
  
  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
  
  情况一:属于营改增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
  
  提醒:只有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,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  
  也就是只有生产加工业、商业企业等营改增之前的一般纳税人,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  
  情况二: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(按月申报纳税人)或连续4个季度(按季申报纳税人)累计应税销售额已经超过了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。
  
  注意:
  
  1、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,则按照月(或季度)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。
  
  2、需要明确的是,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,由其自主选择。
  
  3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,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,则应按照规定,再次登记一般纳税人。
  
  情况三:5月1日新政实施后,未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转回的一般纳税人,逾期后不得转回小规模。